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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太原理工大学学院系(部、中心)机构设置及负责人选聘办法》(校党【2017】27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拟启动电气工程系主任、副主任选任工作。
一、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
1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,工作表现好,遵纪守法,勤政廉洁,身心健康。
2、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。
3、系主任原则上具有教授职称或副教授职称和博士学位,应是相关或相近学科的带头人或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,来校工作三年以上。
4、系副主任原则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,来校工作两年以上。
5、年龄在50岁以下。
二、选任方法与步骤
1、个人申报。申报者须下载并认真填写《太原理工大学选拔任用系(部、中心)主任自荐表》,交学院党委审核。
2、部门推荐。部门推荐经认真填写《太原理工大学选拔任用系(部、中心)主任推荐表》,交学院党委审核。
3、学院审核。学院汇总报岗情况并组织资格审查,公示通过学院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。
4、学院组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。
5、学院研究决定聘任人选。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人选,并上报学校组织部备案。
如有申报者,请于2018年1月26日中午下班前将《太原理工大学选拔任用系(部、中心)主任自荐表》《太原理工大学选拔任用系(部、中心)主任推荐表》提交到学院党政办(邹娇娟),过时不候。
附件:upfiles/file/20180124164729.doc电力学院关于补选电气工程系主任自荐表
中共太原理工大学
710公海线路检测委员会
2018年1 月23日